hkjun.com

網上常見電話詐騙手法:騙徒在社交平台找尋目標,認識受害人後向對方展開追求攻勢,以迅速建立網上的戀人關係,繼而用不同藉口去騙取金錢。騙徒與受害人之間卻從未真正見過面。另外,亦有騙徒與受害人建立曖昧關係後,便利用虛假投資平台誘使受害人參與投資。起初受害人會賺取少許回報,其後當投入更多資金後,便會蒙受巨額損失。這類騙案又稱「殺豬盤」。

會所電話號碼

電話起底陌生電話查詢
分類電話提高警覺
陌生電話會所
電話起底樂娛會所
最後更新2024-11-06

檢舉電話號碼「會所」提醒更多人

檢舉電話 會所

會所來電記錄

  1. 樂娛會所 (提高警覺)
    我在2023年11月22日在微信認識了一位自稱內地來香港工作的女子,聊了半天改用whatsapp聯絡。 相識一星期後約在2023年12月10日到屯門吉田大廈見面,在當天前一晚她卻説欠債公司16萬元不給外出需要付一萬保證金,交了後可以和她外出後帶她回來,公司便會退還給我。 我銀行轉帳了一萬元轉入她指定户口後,有第二人自稱經理要再過多兩萬保證金才足夠,我又再轉多兩萬入騙徒的戶口後,有第三人自稱會計需要過多三萬才足夠。 我和他們説沒有錢再過給他們了,要求他們將錢退還給我騙徒要説等兩、三天,最終也不能和內地女子見面。 等了三天後還沒有收到退款,我便致電給那位經理詢問問原因,經理説公司出現狀況暫時不能退回給我,我懷疑受騙説報案,他便恐嚇我説找人斬我,因我影了張身分證給他做保證金開收據的登記,避免惹上麻煩我沒有去報案,經過和騙徒商議後決定將哪三萬元借給哪名內地女子償還她本身的債務。 我和哪名女子繼續在WhatsApp 保持聯絡,每天聊天交心產生了感情,她到了2024年1月2日和我説公司生意不景,安排她到新加坡夜總會工作她很不願意。 她和我説如果不到新加坡工作只能一次還清本身自己的債務13萬2千元,我跟她説先問妳的朋友借,最後欠多少看看能否幫她,她説當日還清後可以立刻離開公司到我家住和我一起生活。 在2024年1月5日,她向了朋友借了5萬8千元,也有銀行轉賬紀錄,她自己還了一萬元,我最後借了6萬4千元給她轉賬落她指定户口,準備見面帶她離開公司。 轉數後,她又説公司要她付22491元工作簽證費公司才能給她離開,我和她説暫時沒有錢要等待明天才能幫她,最後也不能會面。 在2024年1月6日晚上,我過埋22491元給她公司戶口準備帶她離開,她又説要等明天老闆和律師來公司和她簽離職保密協議才可離開,最後也不能見面。 到了2024年1月7日晚上,她説老闆和律師來了公司和她簽保密協議叫我來接她走,簽完後,她卻和我説老闆控告她違約,她説入職時簽了第一份合約沒有看清楚,提早還清離開公司要賠償十萬元,我和她説報案處理她説不可以報,如果報了不單止賠十萬,她説因她和公司簽了離職保密協議,如向任何人透露公司事情令公司損失要賠償三十萬或以上,她説自己解決叫我不要再插手她的事情,我也沒有去報案,最後也沒有見面,事情不了了之。 在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1日,我和她繼續保持聯絡,她説在1月8日被人帶到深水埗一幢大廈全天候監視,不准她和我通電話發語音,也不給她外出,只能夠和我發文字信息。 等了多天,我問她自己想到解決方法沒有她説沒有,公司也沒有安排工作給她賺錢賠償,只是一直被人軟禁多天,她也沒有再問我拿錢,我也再沒有錢借給他,在2024年1月11日晩上,經過朋友的指點和自己的懷疑問了她幾條問題她也找藉口推塘,才知道自己受騙了去警署報案,報案後已加騙徒入黑名單沒有再聯絡。 - [ ]
  2. 清水湾會所 (不詳)
  3.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4.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5. 逸瓏海滙會所 (不詳)
  6. 會所 (會籍消費)
  7. 樂娛會所 ()
    我在2023年11月22日在微信認識了一位自稱內地來香港工作的女子,聊了半天改用whatsapp聯絡。 相識一星期後約在2023年12月10日到屯門吉田大廈見面,在當天前一晚她卻説欠債公司16萬元不給外出需要付一萬保證金,交了後可以和她外出後帶她回來,公司便會退還給我。 我銀行轉帳了一萬元轉入她指定户口後,有第二人自稱經理要再過多兩萬保證金才足夠,我又再轉多兩萬入騙徒的戶口後,有第三人自稱會計需要過多三萬才足夠。 我和他們説沒有錢再過給他們了,要求他們將錢退還給我騙徒要説等兩、三天,最終也不能和內地女子見面。 等了三天後還沒有收到退款,我便致電給那位經理詢問問原因,經理説公司出現狀況暫時不能退回給我,我懷疑受騙説報案,他便恐嚇我説找人斬我,因我影了張身分證給他做保證金開收據的登記,避免惹上麻煩我沒有去報案,經過和騙徒商議後決定將哪三萬元借給哪名內地女子償還她本身的債務。 我和哪名女子繼續在WhatsApp 保持聯絡,每天聊天交心產生了感情,她到了2024年1月2日和我説公司生意不景,安排她到新加坡夜總會工作她很不願意。 她和我説如果不到新加坡工作只能一次還清本身自己的債務13萬2千元,我跟她説先問妳的朋友借,最後欠多少看看能否幫她,她説當日還清後可以立刻離開公司到我家住和我一起生活。 在2024年1月5日,她向了朋友借了5萬8千元,也有銀行轉賬紀錄,她自己還了一萬元,我最後借了6萬4千元給她轉賬落她指定户口,準備見面帶她離開公司。 轉數後,她又説公司要她付22491元工作簽證費公司才能給她離開,我和她説暫時沒有錢要等待明天才能幫她,最後也不能會面。 在2024年1月6日晚上,我過埋22491元給她公司戶口準備帶她離開,她又説要等明天老闆和律師來公司和她簽離職保密協議才可離開,最後也不能見面。 到了2024年1月7日晚上,她説老闆和律師來了公司和她簽保密協議叫我來接她走,簽完後,她卻和我説老闆控告她違約,她説入職時簽了第一份合約沒有看清楚,提早還清離開公司要賠償十萬元,我和她説報案處理她説不可以報,如果報了不單止賠十萬,她説因她和公司簽了離職保密協議,如向任何人透露公司事情令公司損失要賠償三十萬或以上,她説自己解決叫我不要再插手她的事情,我也沒有去報案,最後也沒有見面,事情不了了之。 在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1日,我和她繼續保持聯絡,她説在1月8日被人帶到深水埗一幢大廈全天候監視,不准她和我通電話發語音,也不給她外出,只能夠和我發文字信息。 等了多天,我問她自己想到解決方法沒有她説沒有,公司也沒有安排工作給她賺錢賠償,只是一直被人軟禁多天,她也沒有再問我拿錢,我也再沒有錢借給他,在2024年1月11日晩上,經過朋友的指點和自己的懷疑問了她幾條問題她也找藉口推塘,才知道自己受騙了去警署報案,報案後已加騙徒入黑名單沒有再聯絡。 - [ ]
  8. 峻瀅會所 (不詳)
  9.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10.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11. 馬車會所 (不詳)
  12. 清水灣_半島會所 (不詳)
  13.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14. 清水灣半島_會所 (不詳)
  15.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16.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17. 御景園會所 (不詳)
  18. 海之戀會所 (其他)
    可接聽
  19.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20. 某會所 (會籍消費)
    App上認識,親人有病被逼來港工作,工作遇到騷擾,求出錢相救,詐騙
  21. 滙璽會所 (不詳)
  22. 清水灣_半島會所 (不詳)
  23. 私人會所 (會籍消費)
  24.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25. 清水灣_半島會所 (不詳)
  26. 清水灣半島奧斯卡會所 (不詳)
  27. 金鳳凰私人會所 (會籍消費)
  28. 自稱是金鳳凰私人會所經理阿Ben (其他)
    他自稱是饒鳳梅經理,他會給你QR code叫你去隔嚟洗得起裏面有部比特幣機叫你入錢落去, 活躍於謝斐道金聲大廈
  29. 樂娛會所 ()
    我在2023年11月22日在微信認識了一位自稱內地來香港工作的女子,聊了半天改用whatsapp聯絡。 相識一星期後約在2023年12月10日到屯門吉田大廈見面,在當天前一晚她卻説欠債公司16萬元不給外出需要付一萬保證金,交了後可以和她外出後帶她回來,公司便會退還給我。 我銀行轉帳了一萬元轉入她指定户口後,有第二人自稱經理要再過多兩萬保證金才足夠,我又再轉多兩萬入騙徒的戶口後,有第三人自稱會計需要過多三萬才足夠。 我和他們説沒有錢再過給他們了,要求他們將錢退還給我騙徒要説等兩、三天,最終也不能和內地女子見面。 等了三天後還沒有收到退款,我便致電給那位經理詢問問原因,經理説公司出現狀況暫時不能退回給我,我懷疑受騙説報案,他便恐嚇我説找人斬我,因我影了張身分證給他做保證金開收據的登記,避免惹上麻煩我沒有去報案,經過和騙徒商議後決定將哪三萬元借給哪名內地女子償還她本身的債務。 我和哪名女子繼續在WhatsApp 保持聯絡,每天聊天交心產生了感情,她到了2024年1月2日和我説公司生意不景,安排她到新加坡夜總會工作她很不願意。 她和我説如果不到新加坡工作只能一次還清本身自己的債務13萬2千元,我跟她説先問妳的朋友借,最後欠多少看看能否幫她,她説當日還清後可以立刻離開公司到我家住和我一起生活。 在2024年1月5日,她向了朋友借了5萬8千元,也有銀行轉賬紀錄,她自己還了一萬元,我最後借了6萬4千元給她轉賬落她指定户口,準備見面帶她離開公司。 轉數後,她又説公司要她付22491元工作簽證費公司才能給她離開,我和她説暫時沒有錢要等待明天才能幫她,最後也不能會面。 在2024年1月6日晚上,我過埋22491元給她公司戶口準備帶她離開,她又説要等明天老闆和律師來公司和她簽離職保密協議才可離開,最後也不能見面。 到了2024年1月7日晚上,她説老闆和律師來了公司和她簽保密協議叫我來接她走,簽完後,她卻和我説老闆控告她違約,她説入職時簽了第一份合約沒有看清楚,提早還清離開公司要賠償十萬元,我和她説報案處理她説不可以報,如果報了不單止賠十萬,她説因她和公司簽了離職保密協議,如向任何人透露公司事情令公司損失要賠償三十萬或以上,她説自己解決叫我不要再插手她的事情,我也沒有去報案,最後也沒有見面,事情不了了之。 在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1日,我和她繼續保持聯絡,她説在1月8日被人帶到深水埗一幢大廈全天候監視,不准她和我通電話發語音,也不給她外出,只能夠和我發文字信息。 等了多天,我問她自己想到解決方法沒有她説沒有,公司也沒有安排工作給她賺錢賠償,只是一直被人軟禁多天,她也沒有再問我拿錢,我也再沒有錢借給他,在2024年1月11日晩上,經過朋友的指點和自己的懷疑問了她幾條問題她也找藉口推塘,才知道自己受騙了去警署報案,報案後已加騙徒入黑名單沒有再聯絡。
  30. 清水灣半島會所 (不詳)
>NEXT<

1

檢舉電話號碼「會所」提醒更多人 檢舉電話


Fatal error: Uncaught mysqli_sql_exception: Can't create/write to file '/tmp/#sql-temptable-75d1-14872e5-2a671.MAI' (Errcode: 28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in /var/www/hkjun/function.php:111 Stack trace: #0 /var/www/hkjun/function.php(111): mysqli_query() #1 /var/www/hkjun/function.php(173): select() #2 /var/www/hkjun/index.php(411): daCache() #3 /var/www/hkjun/route.php(32): include_once('...') #4 {main} thrown in /var/www/hkjun/function.php on line 111